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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30         信息提供:电子商务处

  一、制定背景
  为加大北京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促进本市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21〕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外经贸资金使用规定,市商务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本市跨境电商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积极拓展跨境电商业务规模。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中主要涵盖八类支持方向。
  1.支持企业在京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C通关申报业务。对于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在京纳统跨境电商B2C进出口清单10万单以上的企业(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给予每单0.35元的支持;对于企业通过跨境电商进口的医药产品,给予每单0.4元的支持。
  2.支持企业在京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B通关申报业务。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在北京口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B(海关监管代码9710、9810)通关申报业务,且纳统出口货品重量1000公斤以上的企业(报关单经营单位),根据每公斤货品申报价格划分3个梯度,对其仓储物流、报关查验等综合成本,分别按照每公斤0.5元、0.8元、1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3.支持企业自建独立站。对于2021年以来,企业建设运营独立站的,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另根据独立站月均销售额,划分4个梯度,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4.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对于经北京市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小组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2020年每新增服务1家有经营实绩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5万元的资金支持;每新增入驻1家有经营实绩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
  5.支持企业建设运营跨境电商体验店。对2020年1月1日以来投资新建跨境电商体验店的连续12个月房租、店面装修、设备购置和线上销售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其中,对体验店租金按照实际租赁面积进行补助,补助标准3元/㎡/日,补助金额不超过体验店实际年租金的30%,单店年度租金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除租金外其他投资,按照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50%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6.鼓励商场、超市、产业园引进跨境电商体验店,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跨境体验消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每引进一家跨境电商体验店,给予引进主体1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一引进主体支持资金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7.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含海外运营中心)、保税仓(含跨境电子商务医药产品专用仓)、智能口岸仓、出口集货仓等跨境电商仓储物流设施。依据审定实际投资金额,予以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
  8.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企业2020年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得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除支持方向3、6外,其余方向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同一申报主体申报多个支持方向的,合计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800万元。

  三、项目资金申请时间
  2021年10月15日前,项目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上报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于10月22日前提交市商务局。

政策原文:《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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