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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市201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         信息提供:外贸运行处

各有关进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201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公告,本市符合201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请条件的企业,请按照公告要求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C区17号窗口(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三环路六里桥西南角)。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谢江、路海轩
联系电话:87211036、87211880

相关附件:

附件.商务部公告2018年72号公告《201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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