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用户中心 移动版

当前位置:首页>商业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引

商业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指引)发布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25         信息提供:服务质量促进处

  我市新制定并发布商场、超市、餐饮、美发美容、商超配送物流、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加油站及小便民店(七小之一)、洗染、沐浴、摄影、家电维修等疫情防控指引,实现商业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引全覆盖。《指引》从不同角度引导商业企业科学防范疫情,规范门店经营,有效防范疫情传播,保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健康安全,使商业服务业企业和从业人员有科学可依的疫情防控操作方法。市商务局坚持防疫在前、有序复工,落实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让企业及时知晓并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指引,并加强巡查指导。

  一、市商务局联合市疾控中心发布指引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下调至三级以后,结合当前疫情实际,对13个商业服务业领域疫情防控指引进行补充完善,已通过CDC审核并于7月22日在CDC官网公布。6月23日,经CDC审核后在商务局官网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进口货物转运防控指引》,累计发布14个行业相关防控指引。

  注:因受新发地聚集性疫情影响,目前我市二级响应下暂停展会等大型活动举办,我局在CDC官网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会展行业经营服务防控指引》暂时撤回,按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后续适时调整完善。

商业服务业指引目录

  二、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指引情况


分享: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