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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三级应急响应下家电维修服务行业经营服务指引

发布时间:2020-07-23         信息提供:服务质量促进处

(本指引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归口并发布)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部署,为做好家电维修服务行业疫情防控,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制定本指引,适用于本市家电维修服务行业企业及其门店。

    1.电子电器协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诉求,主动做好服务,指导会员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活动。

    2.家电维修企业要根据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有关防控指引,做好门店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

    3.家电维修企业应要求工作人员保持手卫生,按《北京日常防疫指引》科学佩戴口罩。员工每日上岗前、下班后要做好自身消毒、清洁。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4.家电维修企业应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加强营业场所通风、清洁卫生和预防性消毒。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

    5.家电维修企业要为门店和员工准备好体温检测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6.坚持单位和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其健康状况,如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或消化道症状,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排查。

    7.落实好常态化测温制度,推广使用北京健康宝登记验码,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状态为“未见异常”者方可入店。门店设在商场等综合性场所的,已统一采取上述措施,门店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进店检查措施。提示顾客注意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口罩,人员接触距离小于1米或处于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时应佩戴口罩。顾客较多时,应提醒顾客保持正常社交距离。

    8.家电维修服务人员入户前应做好与用户的沟通,了解用户家庭人员健康状况及社区或物业对服务人员上门维修有关要求,严格遵守社区或物业疫情防控规定和措施。

    9.家电维修服务人员入户服务前测量体温,体温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门服务。入户时要佩戴口罩、手套,着工装,做好个人防护。

    10.维修服务过程与用户沟通应保持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11.维修服务过程中工具及更换配件不落地,放置在垫机布上,避免直接接触地面或其他物品。

    12.维修服务完成后要对维修家电进行喷雾消毒,并开窗通风。主动将作业垃圾和更换配件带走,保持作业现场干净整洁。

    13.企业应合理安排同一维修人员入户服务次数,避免多次入户服务,倡导开展无接触远程线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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