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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境外企业和项目及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28日 15:08          来源:对外经济合作处

各相关单位

  近期,北京市企业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境外疫情防控和对外投资合作工作,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疫情在海外蔓延加剧,我市境外企业和项目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部分境外企业和项目存在防疫物资储备及补充不足,企业员工生命健康和项目建设运营存在较大的风险;个别境外项目与业主存在经济纠纷,项目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方面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境外中资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境外企业和项目疫情防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坚决防范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坚持就地防疫为主,减少国内外人员轮换和非必要员工外派;在保障企业运营和项目实施的同时,加强境外人员心理疏导,稳定人心。积极向境外企业和项目提供必需的防疫物资,加强远程防疫指导和咨询,“北京市新冠肺炎线上医生咨询平台”现支持除欧盟以外国家的海外手机号注册,可由百度平台登录;“北京远程健康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企业要充分运用好以上两个平台,体现对境外人员的关心关爱。

  二、在指导境外企业和项目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境外企业和项目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生命财产安全。要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变化和防疫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加强我市境外企业和项目安全保护工作。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与驻外使领馆保持密切联系,遇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驻外使领馆报告。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在工作、生活区域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设施和人员,增强防护能力。妥善处理与所在国家(地区)居民及团体的利益关系,避免引发商业纠纷或陷入当地利益冲突。

  四、继续落实疫情每日零报告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度。若境外企业和项目人员发生了疫情感染事件,应立即向北京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报告(薛俊芳:010-55579386,袁渤010-55579388、李恩:010-55579389),并向所在地我国使领馆报告(联系方式查询网址http://www.mofcom.gov.cn/mofcom/guobie.shtml),在驻外使领馆的指导下,开展病情诊断、人员救治、工作生活区域消毒隔离等应对处置工作,保障境外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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