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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北京市物流业降本增效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08         信息提供:物流发展处

各有关单位: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现代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与城市运行保障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是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客观要求,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重要手段,是减弱瓶颈制约、补齐薄弱短板、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推动北京市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结合北京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为主线,响应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立足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协同联动,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为支撑,以完善落实物流管理和支持政策为路径,加快推进物流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克服资源约束制约,优化物流资源配置,完善城市物流保障体系,推动全市物流业降本增效、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努力建设标准化、信息化、网络化、集约化、智能化的现代物流体系。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协同推进。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加强部门统筹协同,形成政策合力,营造促进物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和调动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加快物流领域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物流技术,以科技统领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
  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找准制约物流发展的关键环节,以物流标准化、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建设为抓手,以试点示范带动,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全局,提升全行业物流标准化水平,推动物流绿色发展。
  联动融合、全面提升。加强京津冀区域物流联动,深化物流与制造、交通、贸易等行业融合,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加快推动北京物流业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主要目标
  物流基础设施衔接更加顺畅,重点物流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城乡配送体系更加健全。企业经营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模式创新、效益突出、竞争力强的现代化物流企业。物流先进技术广泛应用,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等集约化物流运作模式发展迅速。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财税、通行政策进一步完善。
  力争到2020年,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较2016年下降1个百分点;全市绿色电动物流配送车示范推广规模达到5000辆,提高城市绿色配送有效供给;多式联运取得较大进展;城市商贸物流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托盘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二、重点任务
  (四)优化市场环境,降低物流企业成本
  1.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完善物流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推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简化快递配送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办理,积极探索开展快递领域“一照多址”登记,鼓励企业网络化经营布局。对于纳入规划的重点物流项目,适度简化流程,加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促进全市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2.优化通行管理。优化公路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办理流程,逐步建立货运驾驶人超载超限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失信信息归集。加快推进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的示范应用,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配套通行权,增加绿色配送供给。对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等,经认定给予优先通行便利,提高通行效率。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享受免费通行。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
  3.进一步完善税费支持。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率的政策,减轻交通运输业的税收负担。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物流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物流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扣除的基础上,享受加计扣除税收政策。进一步放宽经认定的物流企业开票额度,支持企业做大。按照规定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4.加大要素保障。鼓励物流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中外合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整合银行信贷资源和融资渠道,降低物流企业融资成本。统筹资金,采取政府股权投资、PPP模式,重点支持公益性、公共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对于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服务保障民生的重点物流项目,加大物流用地支持力度,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保障物流用地规模。积极落实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关于物流用地的相关政策,允许物流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
  (五)加强设施载体支撑,提高物流体系运行效率
  5.完善物流通道。与机场、公路枢纽、铁路枢纽等交通节点相结合,对应城市主要物流通道,科学规划物流设施布局,完善物流设施标准,满足不同领域物流需求。围绕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加快研究配套的物流空间布局规划,满足快递、电商、医药等领域仓储需求,提升货邮能力;加快通州口岸建设,按照便利化、智能化的标准,设计完善各功能区的检验检疫、海关通关、集中查验等配套服务设施,畅通与津冀主要港口互动的通道,促进物流一体化进程。进一步简化国际快递、跨境电商等通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开展口岸压时降费专项行动,建立口岸标准制度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海外仓,构建跨国境跨关区的国际物流服务体系。(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
  6.优化升级物流节点设施。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差异化发展物流基地,优化内部功能布局,完善现代商贸、智能配送、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铁路货场的集疏运功能,加强对市内铁路货场的统筹规划,加快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升级,与城市配送体系对接,为北京市提供新增可利用的物流设施资源,为保障完善生活必需品、农产品、日常消费品等物流配送提供优质运力与通道设施。(市商务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
  (六)加强联动融合,提升物流协同服务能力
  7.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推动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物流业与科技创新产业联动发展,增强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结合《〈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有效衔接物流配送流程、信息和设施,提升物流企业对高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综合服务能力,助力“北京制造”向“北京创造”转型。(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8.促进物流业与交通业融合。促进物流业与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发展,提高综合效率效益和服务水平。依托北京大外环建设,与主要高速路网形成放射状外延通道,衔接主要物流基地与节点,促进过境物流外移,缓解北京交通压力。完善本市枢纽集疏运系统,推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物流节点与市内物流体系的对接。做好利用车购税支持公路建设的有关工作。(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
  9.推进物流业与商贸业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互联网+商贸物流”协同服务体系,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的物流成本。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提高配送效率。支持农超对接、农产品基地直供直销等产销模式,降低流通成本。优化物流配送组织方式,支持高校、政府机关、商业区、社区建设电子商务公共配送点,鼓励设置智能快件箱,提升“最后一百米”配送效率。加快铁路物流供给改革,大力发展高铁快运,支持与电商快递形成战略合作,提高干线运输效率。(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
  10.推进“互联网+”与物流融合发展。支持构建服务于O2O模式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专业物流服务体系和货运物流体系,推动物流O2O模式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推动互联网技术在物流装备和技术领域的应用,实现物流设施设备的自动化、物流作业的智能化、信息状态的追踪与追溯。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推动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企业的规范引导、经验总结,促进新型货运服务方式健康有序发展。(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七)完善体系建设,引导物流业规范化发展
  11.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以托盘标准化为带动,进一步推动物流相关标准化设备在供应链上下游、跨区域的循环共用,推动物流配送交接模式变革,加强物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解决城市配送难题,提升物流效率,降低成本。推进电商快递末端配送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引导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使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替代现有快递专用载运工具。制定末端食品冷链宅配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提高末端冷链配送质量和效率。(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
  12.构建多式联运体系。发展公铁联运、陆空联运等运输组织方式,完善多式联运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各部门间的对接,为多式联运发展提供便利条件。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多式联运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骨干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
  13.完善城乡配送体系。加快建设城市公用型配送节点和末端配送点。鼓励对现有商业设施、便民设施等进行综合利用,支持建设集配送、零售和便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终端。鼓励配送企业与连锁企业、便利店等第三方企业开展合作,培育一批运营规范、管理有序的末端物流示范企业。健全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加快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推动物流企业、电商企业与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合作,合理布局仓储配送中心和农村末端配送服务网点,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探索城乡一体化物流配送新模式,推广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增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城乡邮政电商平台。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快国有大型冷链物流设施、装备与技术改造升级,推动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构建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的冷链物流配送服务网络。整合农村地区资源,搭建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开展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物流服务。(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
  (八)实施创新驱动,提升物流智慧化水平
  14.互联共享信息资源。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建立健全金融、税务、海关、检验检疫、交通运输等部门物流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单一窗口”功能。完善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为京津冀区域物流企业提供安全、高效的车、货交易服务,实现在线全流程闭环可视化交易、透明管理以及大数据分析,为物流运行监测、安全监管提供支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搭建区域或者全市共同配送平台,实现资源高效整合。(市商务委、市交通委)
  15.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加强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支持物流新技术自主研发,支持有条件的物流企业申请高新企业资质。支持商贸物流企业采用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电子数据交换、温度控制等关键技术,加快物流企业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步伐。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开发应用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先进管理系统,提高运行管理效率。(市商务委)
  三、保障措施
  (九)形成机制合力
  充分发挥北京市物流联席会议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积极有序推进。
  (十)实施试点示范
  商务、交通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示范试点,探索建立示范项目带动机制。鼓励物流企业围绕多式联运、城乡配送、信息平台建设、区域物流资源整合、拓展物流业新型业态等工作,开展降本增效试点。选取业绩突出、行业影响带动能力强的物流企业作为降本增效示范,重点给予政策支持。
  (十一)强化督导检查
  商务、发展改革等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跟踪调度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定期向牵头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加强行业统计工作
  采用第三方调查统计,加强物流统计调查和物流行业形势分析预测,构建组织体系完善、调查方法科学的现代物流统计体系,及时准确反映物流业运行效率和质量,为政府宏观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十三)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
  行业中介机构做好行业监测、标准制订与宣传推广、职业培训、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客观反映物流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诉求等,共同推动本意见有效实施。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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