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用户中心 移动版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6         信息提供:服务贸易处

各相关单位:

  今年8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期限3年。为落实《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政策解读:《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附件下载:

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附件: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清单
分享: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