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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京商务综字〔2016〕5号

发布时间:2016-07-01         信息提供: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发展现状
  一、消费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增长贡献稳步提高
  二、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保障城市运行能力持续增强
  三、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成为商业服务业新增长点
  四、新城商业发展迅速,消费市场分布均衡度不断提高
  五、特色商业繁荣壮大,发展格局更趋多样化和多元化
第二章 发展趋势
  一、发展方式转向内涵式和集约型
  二、服务消费引领居民消费增长
  三、“互联网+”助力商业服务业模式创新
  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商业服务业布局优化
  五、“依法治商”促进营商环境建设
第三章 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发展目标
  三、发展路径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一、顺应消费市场新趋势,持续促进和扩大消费
  二、推动市场一体化,提高京津冀商务协同发展水平
  三、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设和谐宜居生活环境
  四、把握创新趋势,促进商业服务业智慧化、融合化发展
  五、加大市场开放力度,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第五章 布局及调整
  一、城六区——持续优化综合商业服务体系
  二、平原地区——发展现代化都市型商业服务体系
  三、山区——建设生态友好型商业服务体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三、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
  五、加强重点问题研究和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序 言

  “十三五”时期,是北京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北京商业服务业发展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艰巨任务,又有许多有利条件。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北京市商业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是全市商业服务业主体的行为导向和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总体规模稳步扩大,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产业和空间结构持续优化,增长方式加快转变,为“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换档提质”、迈向新的发展高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消费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增长贡献稳步提高
  2015年,北京市市场消费总规模1.86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65%以上。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38亿元,年均增长10.3%;服务消费额8308亿元,年均增长10.7%以上。2014年最终消费率达到62.5%,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2.7%,分别比2010年提高5.6个百分点和6.9个百分点。

  图1  北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2010-2015)[ 数据源自《北京统计年鉴2015》及北京统计信息网2015年统计数据中的进度数据。]

  图2  北京市最终消费支出及增长率(2010-2014)             [ 数据源自《北京统计年鉴2015》]

  

图3  北京支出法GDP及最终消费贡献率(2010-2014)            [ 数据源自《北京统计年鉴2015》]

  二、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保障城市运行能力持续增强
  农产品流通体系不断健全,《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农产品流通“市管批发,区管零售”新体制确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双核”保障格  局启动建设,全市蔬菜零售网点累计达2400余个。便民商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实施《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 基本实现便利店(超市)、早餐、蔬菜零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代收代缴和再生资源回收等8项基本便民服务在城市社区全覆盖,累计建成城市物流末端配送网点260余个,智能快件箱200多组。市场供应保障调控体系不断深化,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政府储备和应急响应机制全面建立,有效应对了食盐抢购、“7.21”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的市场供应波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持续推进,猪肉基本实现从屠宰到批发、零售环节可追溯。
  三、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成为商业服务业新增长点
  2015年北京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现网上零售额2016.9亿元,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贡献率达82.6%。五年间全市网上零售额增长近16倍,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2010年的2%增至2015年的19.5%。培育5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4座电子商务特色楼宇、45家次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量居全国首位。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中国内地首张电子发票在北京诞生。全国自营B2C前9名中,北京市占5席。
  四、新城商业发展迅速,消费市场分布均衡度不断提高
  2010-2015年城市发展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14.2%,高出全市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2015年达2102.8亿元,比2010年增长94.5%,高于其它三个功能区。城市发展新区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全市商品消费市场均衡度的提高,北京市各区商品消费市场的均衡系数[ 该系数反映北京市消费市场的整体均衡程度,系数数值越小均衡度越高。]由2010年的0.28优化到2014年的0.23。

 各功能区社零额贡献率比较(2015年与2010年)  数据源自《北京统计年鉴2015》及北京统计信息网2015年统计数据中的进度数据。

功能区

2015年

2010年

2015年比2010年增长(%)

比重(%)

贡献率(%)

比重(%)

贡献率(%)

首都功能核心区

18.4

17.5

19.1

17.1

56.7

城市功能拓展区

56.9

52.2

59.9

52.8

54.9

城市发展新区

20.3

25.1

17.0

25.9

94.5

生态涵养发展区

4.4

5.2

4.0

4.2

80.9


图4  北京2014年消费市场的洛伦兹曲线

  五、特色商业繁荣壮大,发展格局更趋多样化和多元化
  “十二五”时期北京特色商业持续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以市级特色商业街为代表,市、区两级特色商业街有序发展,古都风情街、专业商品街、现代时尚街、休闲消费街四类特色商业街协同发展格局。老字号企业不断壮大,截至2015年底北京老字号企业166家,涵盖商业、餐饮、服务、工业和文化等多种行业,为市民和国内外游客提供古都风韵特色的商品及服务,成为北京市对外交往的名片。

第二章 发展趋势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性变化。  
  一、发展方式转向内涵式和集约型
  在总体规模已达较高水平、消费市场分布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受资源环境约束、人口调控、非首都功能疏解等因素影响,北京市商业服务业的发展将逐渐从以增量扩张为主实现增长,转向以结构优化、模式创新为主的内涵式发展和以资源整合、功能集成为主的集约型发展方式。商业服务功能的综合化趋势明显,零售、餐饮、休闲娱乐、康体保健、文化教育等综合化的商业服务功能构成产业创新发展新生态,商业服务业与科技、金融、文化、旅游、商务等产业的跨界融合,以及国内国际市场一体化、内贸外贸深度融合成为产业集约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服务消费引领居民消费增长
  居民消费需求进入多样化、个性化阶段,消费结构中对实物商品的消费动力趋弱,而居民和家庭、健康、养老、旅游、文化等生活性服务消费和基于互联网的软件增值服务、网络游戏、影视音乐、在线教育等新兴虚拟性服务消费所占比重逐步提高。服务消费对总体消费的带动作用将日趋明显,增长的潜力不断释放。
  三、“互联网+”助力商业服务业模式创新
  在创新驱动的引领下,顺应社会消费行为变化趋势,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将在商业服务业得到广泛应用,加快推动传统实体商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商业”、“商业+互联网”将推动商业服务业模式不断创新发展,同时也将成为扩大消费有效供给、培育新兴消费热点的主要动力。未来“电子商务实体化、实体商业电商化”将深度融合发展,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成为商业服务业创新发展新趋势。
  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商业服务业布局优化
  “十三五”时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阶段,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将在区域协同发展的大格局下,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及商业布局。北京市作为区域核心城市,将以高端要素聚集为主要特征促进商业服务业高层级发展,强化与津冀优势互补、产业互动。“十三五”及未来更长时期,全市商业服务业布局将处于发展与调整并行阶段,城六区以调整升级、优化结构为主,郊区新城以发展现代化、高品质商业服务业为主。
  五、“依法治商”促进营商环境建设
  政府职能一方面要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一方面要保证市场竞争的规范有序。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商业服务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整体发展目标的基础和保障,也将成为新时期商务部门在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等方面做好商务工作的关键。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在顺应发展趋势的同时,仍需着力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及不足。
  一是居民消费潜力有待挖掘。2014年北京市最终消费中居民消费占比58%,低于全国74%的平均值,消费市场增长仍具较大潜力。“十三五”时期需通过着力改善供给、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服务消费等措施,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扩大居民消费。
  二是流通领域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艰巨。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主要承载区域商品流转、仓储、运输、批发功能的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大型旧货市场等需加快调整和有序疏解。
  三是商业便利化水平有待提升。便利店发展相对不足,2014年便利店门店总数约3000家左右,每百万人口拥有的便利店数量不足140家,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服务功能较为单一,仍以商品零售为主,其它增值服务收入在营业额中占比不到4%,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便利店所搭载的餐饮、快递、代收代缴、票务服务等服务性收入占比超过30%的水平相差较大。社区商业便利化程度有待提高,连锁化、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的商业、餐饮、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资源配置相对短缺,居民的社区商业消费需求未能有效满足。
  四是行业总体运行效率偏低。2015年,北京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四个行业实现增加值约2812.9亿元,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值为0.27[即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所实现的增加值,反映行业产出转化为增加值(GDP)的效率水平。],商业服务业总体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是资源配置相对不均衡。商业服务业资源在城六区布局较为集中,大型商业服务设施[购物中心、百货店按1万平方米以上计,超市、专卖店、专业店等按5000平方米以上计。]约65%位于五环路内。发展新区、远郊新城的大型商业服务设施相对缺乏且发展水平较低。农村现代商业服务设施欠缺,资源配置不够,现代化农村流通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第三章 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商业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快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进程,全面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发展为民,将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扎实抓好“菜篮子”、“米袋子”民生保障工程,优化城市商业服务业结构,推进现代化农村流通体系创新发展,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创新发展、加强依法监管,推动建设规范化、法治化的市场经营环境和便利化、国际化的消费环境。
  均衡配置,品质优先。坚持发展与调整相结合,着力优化提升城六区、建设发展城六区以外平原地区和山区,推动全市商业服务业均衡协调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为重点,着力提高商业服务业发展质量。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坚持发展模式融合化、流通方式现代化、发展格局差异化,全方位推进商业服务业创新发展。以商品服务相融合、线上线下相融合、城市乡村相融合、内贸外贸相融合为重点,拓展发展平台、增强服务功能,持续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
  注重环保、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着力推动商业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引导市民绿色消费,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商业服务业发展环境。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全面优化,国际国内市场高度融合开放,商业服务业智慧化程度发达,形成能够满足多层级、多元化商品和服务消费需求的新格局,使商业服务业成为支撑北京充分发挥首都核心功能的重要保障,成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推动力,助力北京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预期指标
  ——消费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到2020年预计总消费规模达到2.7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8%左右。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6.5%,服务消费年均增长9.5%左右。   
  ——商业服务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达20%,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支出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全市连锁便利店门店总数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每百万人口拥有便利店数量达到280家。
  ——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显著提升。到2020年,城六区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的早餐、便利店、蔬菜零售、美容美发网点社区覆盖率达80%,物流末端配送网点覆盖率达95%。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指数[ 指本市便民菜店、便利店(超市)、餐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活性服务业的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网点数占其网点总数比重的平均值。]由“十二五”末期的28.2%提升到40%。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强化。到2020年,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猪肉流通追溯覆盖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规范化菜市场和肉品专卖店等主要环节,蔬菜流通追溯基本覆盖大型连锁超市、重点直营直供菜店和社区蔬菜直通车。
  三、发展路径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将紧紧围绕一条主线、推动两个转变、把握三项要求、统筹四个关系、落实五大任务,实现在新时期、新环境下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围绕“一条主线”
  以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主线,按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宜居城市的功能及环境发展要求,全面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加快商业服务业在商业能级、服务功能、运行效率、业态结构、空间布局、城乡均衡、内外贸融合等方面的转型升级和优化调整,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二)推动“两个转变”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为契机,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动商业服务业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现代流通体系;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需求,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需求刺激向供需两端同时发力转变,加快培育形成供给新动力。
  (三)把握“三项要求”
  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有序疏解流通领域非首都功能的同时,不断强化城市稳定运行保障功能,加强商业服务业与文化、科技等资源要素的创新融合,积极探索商业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全方位、多层次服务于首都“四个中心”建设。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进一步开放视野、合作发展,在三地协同发展的框架下发挥自身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主动对接津冀消费市场,加强功能互补和产业协作,推动区域商业服务业协同发展。
  助力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统筹城乡商业服务业资源配置,加强城六区与郊区新城及村镇商业服务业的衔接互动,推动城乡市场和谐均衡发展,基本建成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持续推动全市商业结构及布局的优化调整,强化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创新驱动,以商业服务业的转型升级助力小康社会建设。
  (四)统筹“四个关系”
  统筹疏解转移与保障民生的关系。守住基本公共服务底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有序疏解转移流通领域非首都功能的同时,不断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夯实商业服务业保障民生基础。统筹增量调控与存量优化的关系。科学调控商业服务设施增量,调整优化存量,挖掘和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更加注重商业服务业设施资源均衡配置,提高综合利用效率。统筹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的关系。推动传统实体商业加快转型升级,鼓励电子商务持续创新发展,引导“互联网+”传统商业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竞争有序、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竞合关系。统筹行业促进与规范发展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行业短板,健全标准和规范体系,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和消费环境。
  (五)落实“五大任务”
  适应消费结构及消费行为的变化趋势,积极拓展新兴消费领域,持续扩大消费规模、提高消费水平;探索北京与津冀优势互补、产业协同发展新机制和新模式,推动京津冀商业服务业协同发展;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城市生活环境;着眼商业模式创新趋势,推动商业服务业智慧化和融合化创新发展;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推动国内国际市场融合发展。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一、顺应消费市场新趋势,持续促进和扩大消费
  拓展供给渠道、丰富供给方式,促进以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农村消费和品质消费为重点的供给侧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推动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互动互促、融合发展,持续扩大消费规模,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增长动能。
  (一)扩大服务消费
  把服务消费作为消费结构升级的重点,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建立完善市级促消费工作机制,加强市级统筹协调,积极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休闲、绿色、住房、教育文体等六大领域促消费行动,面向居民消费需求,培育消费热点。积极发展新型生产性服务消费,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着力发展现代流通、电子商务服务、创意设计、节能环保服务、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产业,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业态。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跨业融合发展和集团化网络化运营,健全服务消费体系,优化服务消费环境,扩大服务消费供给。
  (二)推动商品消费
  引导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实施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扩大绿色消费。培育节能环保产品市场,优化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品专业店或专卖店,支持超市、便利店等经营节能环保产品。培育热点商品消费,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等新兴热点商品展示和体验,规范商品流通渠道,加大品牌商品供应。扩大进口商品消费,加大国际品牌商品、品牌企业引进,畅通商品进口渠道,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构建进口商品交易平台,稳步发展进口商品直销等新兴商业模式。
  (三)培育农村消费市场
  加快完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扩大农产品消费市场,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增强消费能力。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健全覆盖农产品产地采收、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优化农村现代化消费环境,加大城镇商业资源向农村配置力度,鼓励城镇生活性服务业网络向农村延伸,在农村发展现代化、综合型商业服务设施。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
  (四)保障城市生活必需品供应
不断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农商联合、产销衔接,完善政府储备制度,探索建立京津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保障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供应保障能力。严格落实“菜篮子”、“米袋子”民生工程,强化城市基础供应,建立安全可靠、绿色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建立高效运转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五)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分领域有序减少、放宽、放开对外限制。推进优质服务商店建设。完善消费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振兴中国传统技艺。引导企业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能够提升“北京商业”和“北京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健全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标准。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鼓励多元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二、推动市场一体化,提高京津冀商务协同发展水平
  本着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统一开放、共赢发展的原则,围绕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产业一体化发展、区域性项目合作及共建协同发展环境等重点,扎实推动京津冀商务协同发展。
  (一)有序疏解流通领域非首都功能
  严禁新建和扩建除满足市民基本需求的零售网点以外的商品交易市场设施,严禁新建和扩建未列入规划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和批发市场,引导和推动区域性农副产品、基础原料等大宗商品的仓储物流功能外迁。疏解转移动批、天意、大红门地区服装和小商品批发市场。积极推进服装、小商品、建材等区域性批发市场加快向周边有较好集聚基础的地区疏解。到2020年,四环路内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调整退出,全市区域性专业市场调整疏解和业态升级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实现关系城市运行和保障民生的蔬菜、粮油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方式转变和业态升级。 
  (二)推动京津冀商务领域产业一体化发展
  加强与天津市在区域物流中心、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流通技术研发、跨境电商、商品进口服务等产业功能的分工合作。推进与河北省在区域性仓储运输、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生活性服务业等行业供应链的上下游协作。推动三地龙头企业创新合作模式,构建京津冀商业服务业一体化发展链条。鼓励北京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在本市周边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仓储及加工设施,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京外主要产地建设产地批发市场。促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合作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完善“菜篮子”冷链物流、直销配送体系,推进环京津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建设。
  (三)优化发展区域性商业服务项目
  依托北京市金融商务资源优势,发展产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权益类的区域性电子化交易平台。依托北京市信息服务资源优势,建设包括物流、旅游、交通、跨区域行政等在内的电子化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三地商业、旅游、文化等资源,在与河北省、天津市相邻地区发展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休闲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商业项目,构建区域性商旅景观。
  (四)共建良好协同发展环境
  加强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三地共同制定涉及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仓储运输等行业的服务标准及规范,共同监督跨区域商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建立违法处理协同机制,共同打击跨区域商业服务违法行为,共建区域性商业服务诚信体系。探索三地政策合作共享机制,积极推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政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在三地交叉共享,探索外贸代理、物流和跨境电商等企业跨区域发展时享受自由贸易区、保税港区政策的模式及合作机制。
  三、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设和谐宜居生活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贴近市民需求,突出创新引领,强化公共服务,按照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要求,着力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民生需求。
   (一)完善便民商业网点布局
  加强已建成居民区商业网点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闲置空间,配齐服务设施,提供便利店(超市)、早餐店、便民菜店、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代收代缴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商业便民基本服务。新建居民区全面落实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确保新建社区商业配套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保障社区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引导清真食品网点合理布局,促进居民区、商业街区以及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清真食品网点发展。
  (二)引导商业服务功能集成
  支持连锁便利店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网上订货、实体配送等服务新模式,搭载便利餐、洗衣代收、缴费终端等服务功能。探索发展一站式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引导零售、餐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连锁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利用市场疏解腾退空间,发展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
  (三)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
  鼓励连锁超市、便利店和“老字号”企业扩大直营连锁规模。鼓励连锁企业向郊区、外埠扩展,进一步提升连锁经营发展水平和效率,提高商业流通组织化程度。探索发展O2O经营模式,鼓励社区商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扩大服务范围、优化服务功能,打造新型的网络化、个性化商业合作方式及模式。建立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连锁企业资源库,支持优质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
  (四)推动重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加快建成北京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积极推动新发地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整升级,尽快形成农产品流通双核保障格局。探索农产品拍卖、电子化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完善蔬菜零售服务体系,加快连锁化、品牌化建设,鼓励发展多业态、多模式的蔬菜零售网点,实现蔬菜零售功能在社区全覆盖。着力发展大众化餐饮,持续推进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突出区域餐饮特色,逐步形成各类餐饮业态互为补充,高、中、低档餐饮协调发展的格局。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以社区、校园为重点,布局和建设具有承载末端共同配送服务功能的网点,提升共同配送的便利度和规范服务水平。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末端网点建设,设立智能快件箱,服务市民网络购物需要。
  (五)推动绿色发展
  加强行业能耗限额指导,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推行《北京市商场超市能源消耗限额》和《北京市商场超市合理用能指南》,鼓励城市老旧商业设施开展升级改造,降低能耗、减少排放。支持商业服务业企业采用节能产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提升再生资源回收效率和水平,推动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发展,扩大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功能覆盖,提升设施集约利用水平,支持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回收服务的信息化、流程化和标准化;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强与津冀两地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形成有效对接,与津冀两地共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消费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健康消费。
  四、把握创新趋势,促进商业服务业智慧化、融合化发展
  适应商业服务业跨界融合发展趋势,加快“互联网+”商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及传统实体商业转型发展,推动商业服务业与科技、金融、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的融合与创新。
  (一)推动“互联网+”商业服务业创新发展
  推动“互联网+商业服务业”创新发展。鼓励开展以C2B为代表的定制服务、产品众筹等商业经营模式。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在社区民生商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创新发展“互联网+餐饮/洗染/美发/家政”等新型业态,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预约上门、社区配送等新型O2O服务模式。推动“商业服务业+互联网”转型发展。鼓励传统实体商业强化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积极拓展线上营销渠道,强化精准营销和增值服务,加强线上线下交易融合互动。支持专业市场探索建设网上交易平台,推动市场交易方式转型。
  (二)引导传统零售企业转型升级
  推动零售经营模式转变,支持建设品牌商品联合采购平台,带动传统零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加快自营和深度联营,增强经营特色和聚客能力。引导零售企业通过建立与品牌生产商、供应商在产品设计、研发等领域的紧密合作机制,形成自有、自主的产品和品牌。引导实体零售企业增加体验和服务功能,完善交通配套服务设施,以数据挖掘利用为基础,推进组织扁平化、设施智能化、主体在线化、客体数据化、作业标准化。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商业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
  推动便利店健康持续发展,鼓励大型连锁品牌企业发展便利店业态,支持便利店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及内容,集成缴费、票务、订购、餐饮、充值、送货等各类增值服务。推动百货店加快转型发展,鼓励传统百货主动优化调整商业结构,不断提升零售商业服务品质,引入餐饮、娱乐、生活服务等功能,构建综合性商业服务体系。推动购物中心差异化发展,鼓励城六区购物中心强化创新、突出主题,提升品牌化、国际化水平,同时支持郊区新城有序发展现代化购物中心。推动奥特莱斯规范有序发展,统筹北京市及周边区域奥特莱斯数量及分布,做好长期发展规划引导,突出奥特莱斯经营特色。
  (三)推进商业服务业跨界融合发展
  推动商业服务业与首都重点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商业服务业与科技、金融、体育、商务服务等产业在资本运作、空间配置及功能支撑上的融合创新。推动商业服务业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准金融行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商业服务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强旅游项目周边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商业服务配套,满足自驾游、房车游、骑行游、徒步游等新兴旅游消费需求,加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商业服务配套,引导大型商业项目积极融合北京传统历史文化元素。
  (四)持续发展特色商业
  融合京商传统文化内涵,继续推进北京特色商业街建设,建立完善特色商业街评价标准,健全评价体系,加强对街区基础设施、经营业态、商业环境、服务水平的引导和规范,推动特色商业街的品质化发展。加快整合区域资源,推进文化体验型、休闲消费型等特色商业街区的形成。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引导老字号在技艺传承、新品开发、市场营销等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鼓励北京老字号“走出北京”,拓展国际市场。
  五、加大市场开放力度,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契机,推进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向更高层次开放发展。丰富内外市场融合发展内涵,将“走出去”和“引进来”有机结合,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一)推动国内市场海外延伸发展
  拓展海外流通网络体系,鼓励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加大海外投资、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建设国际贸易渠道,构建海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等流通网络,打造全球供应链体系。支持国内商品和服务向海外输出,加强优势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打造出口产品设计中心,推进加工贸易企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延伸,鼓励老字号、特色商品及服务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走向国际市场。
  (二)提升国际商品和服务引进水平
  转变商业服务业引进理念,从注重商业资本、大型商业设施等资源的引进,逐步转向国际化特色服务、知名品牌、先进商业模式、新型渠道等资源的引进。  鼓励引进国际化的健康服务、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大国际品牌企业的引进力度,鼓励海外企业在京建店设点,鼓励高品质、特色化的中小型海外制造商、品牌商在京设立直营网点。
  (三)构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
  探索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模式,打造以境外保税备货直购进口、保税免税一体化运作和境内保税备货为特色的O2O直购体验店,建立以跨境电商平台、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为特色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宣传推广力度,扩大离境退税商店数量,鼓励在商业集聚区多点设置退税中心,扩大国际消费。鼓励发展国内外商业资源交流平台,支持发展多类型、多形式的国际性会展业,探索发展国际商业文化交流平台,营造国外商业文化和消费体验环境。

第五章 布局及调整

  “十三五”时期北京商业服务业的空间布局及调整,重点围绕新时期不同的城市功能分区,加强商业服务业功能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差异化商业服务业体系。
  一、城六区[ 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和石景山区。]——持续优化综合商业服务体系
  坚持强化服务保障、汇聚商业精华、彰显文化特色的发展原则,在城六区形成以高端商业和特色商业相得益彰的发展格局,增强商业服务业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弘扬古都优秀文化的承载力,打造国际品牌丰富、商品服务高端、文化特色鲜明的商业服务业体系。
  制定严格的区域准入标准,推动商品和服务品质全面提升。严控商业设施总体规模,有序疏解流通领域非首都功能,持续优化商业结构、提升商业能级。推动商业与文化、旅游相融合,重点发展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端零售商业,大力发展以强化国际文化交流功能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和精细化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商业服务业集聚高端要素资源、吸引国际消费的能力,引导境外消费回流。侧重规划发展城六区西部及南部商业服务业,推动区域内商业服务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布局。
  二、平原地区[ 包括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平原部分。]——发展现代化都市型商业服务体系
  坚持服务功能高端化、商业特色差异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原则,在城六区以外的平原地区打造支撑首都城市服务功能、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能高效承载城六区人口及产业转移的现代化都市型商业服务业体系。
  推动现代化大型综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有序推进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调整升级。加强产业服务支撑和融合发展,围绕中高端商务区、重点产业功能区等,加强商业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服务功能的完善提升,重点发展具有系列化专业服务功能特色的商业和以服务国际交往功能、科技创新功能为特色的现代商业服务业。提升京郊农产品直接面向城区销售的物流服务能力,加快完善服务全市的物流配送功能,科学设置物流配送及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的功能节点。
  高水平建设好城市副中心城市商业服务体系。服务行政办公职能,突出绿色、宜居、人文、智慧发展,调整退出区域性批发市场、区域性物流业,完善商业网点布局、优化商业服务功能、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以运河文化以及相关功能区为依托,突出地域特色和优势,全面发展文旅商业、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
  三、山区[ 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部分。]——建设生态友好型商业服务体系
  强化生态服务功能,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创新发展,形成综合服务能力强、现代化水平高、商业创新活跃、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生态友好型商业服务体系,建设商旅文化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坚持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发展花园式、景观性、休闲型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建设多个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商业服务业发展聚集区,完善对科技研发、高端制造、文化创意、会议会展、生态旅游、农业观光休闲、文体娱乐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商业服务业配套。加快建设和完善郊区新城现代新型城镇商业中心及新农村商业流通体系,促进旅游商业服务体系规范化、特色化发展。

第六章 保障措施

  把握和处理好新时期市场与政府、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商业服务业发展与城市总体发展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切实推动规划落实工作。
  一、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在加强社区商业设施配套建设、促进行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推动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商业活动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等商业模式的消费统计制度,探索建立服务消费指数。建设商业服务业综合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公共信息的社会发布及共享力度。加强行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应用,提高行业监管服务的针对性,提高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效率及水平。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行业协会在制定推行标准规范、引导行业自律、开展业务交流培训等方面创造更大的空间。
  二、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创新商业服务业发展政策引导方式,研究设立商业服务业发展基金,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和推进商业流通模式改革创新动力。加强京津冀三地商务部门区域联动、市政府部门横向联动和市区两级商务部门上下联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三、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全市整体部署,制定、修订商业流通产业鼓励、限制和淘汰目录。建立健全商业服务业运营规范标准体系,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探索导入国际商业经营惯例及规则,推进营商环境国际化。加强流通秩序监管,严格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保障公平交易。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
  积极引进、培训、培养相关领域的技术、管理以及复合型人才。推进中华传统技艺技能大师带徒传承工作,建设一支掌握特殊技艺技能的大师和传承人队伍。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开展优秀人才“奖、树、评”活动,培育行业技术能手(服务明星)和企业技术能手(服务明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完善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健全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机制。持续举办服务技能大赛,带动企业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重点问题研究和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商业服务业发展新趋势及新问题的研究,政府联合企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共同参与对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大型项目开展跟踪监测和分析研究。加强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实施的监督评估,抓好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实施效果综合评价工作,积极开展中期评估,加强过程跟踪及动态修正,提高规划和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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