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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三级应急响应下商场、超市防控指引

发布时间:2020-07-23         信息提供:服务质量促进处

(本指引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归口并发布)

  根据本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坚持“三防”“四早”“九严格”,按照“科学、精准、有效”防控要求,结合商场、超市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停留时间较长、构成复杂的特点,为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经营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是落实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
  2.通过海报、电子屏、广播等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引导消费者配合防控措施。
  3.要适应防疫常态化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安全有序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1.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2.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执行。
  3.应保证厢式电梯的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三、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措施
  1.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加强营业场所清洁卫生和预防性消毒。
  2.日常应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购物车(筐)把手、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3.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四、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
  1.建立员工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利用“北京健康宝”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
  2.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或消化道症状,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排查并按要求报告,不得带病上班。
  3.按有关要求落实员工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人员动态清零。

  五、加强日常健康防护工作
  1.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应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岗,对体温异常者劝返就医;利用“北京健康宝”登记验码,对健康码异常者劝离。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内商户、门店可不重复测温和登记验码。
  2.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应引导消费者在挑选商品或排队结账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3.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应落实《北京日常防疫指引》要求,提示顾客注意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口罩,人员接触距离小于1米或处于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对拒绝戴口罩者劝离。
  4.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工作人员在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应佩戴口罩、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六、特定场所的预防控制
  (一)自动扶梯、厢式电梯
  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其换气扇运转正常。厢式电梯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及时进行消毒。电梯按钮及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二)地下车库
  应保证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地下车库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进行消毒。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三)卫生间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空气流通,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应增加卫生间的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
  (四)员工办公区域
  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清洁,具体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防控指引》。
  (五)餐厅、大排挡、咖啡厅等餐饮场所(区域)
  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
  (六)ATM机、自动售货机、智能快递柜、储物柜等以保持清洁为主,当受到污染时可进行消毒。
  (七)门店
  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人员接触较多的部位进行每日消毒。
  (八)健身房
  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环境清洁。提醒使用人员接触健身器械前、后做好手卫生。
  (九)收银台、服务台
  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提醒顾客需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十)室内娱乐场所
  商场中的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室内娱乐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干爽,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用(换)一消毒。
  (十一)顾客休息区(室)、母婴休息室(区)、儿童游乐场所等配套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和区域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干爽。

  七、出现疫情时,要以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措施应对处置
  1.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生物样本、环境样本采集工作。
  2.配合疾控机构或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消毒工作。
  3.督促有密切接触史和暴露史的人员做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相关医学检测,并追踪检测结果。
  4.加强疫情期间信息报告。
  5.按属地或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其他各项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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