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修改广交会参展资质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05         信息提供:
  

广交会各参展企业:

  现将《修改广交会参展资质标准的通知》转发如下,请相关参展企业仔细阅读。

 

 

 

  附件下载:

分享: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