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24届广交会换取发票及领取退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6         信息提供:
  

北京交易团各参展企业: 

  第124届广交会展位费发票的换取工作将于2018年12月6日开始至2018年12月12日结束。请各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交纳展位费时开出的收据换取发票(与本次广交会相关的发票一律凭收据换取)。 

  124届广交会电话费退费将于开票时一并退回。本次开票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12日,过时还未换取发票的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换取发票。 

  换取发票及领取退费时间:
  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2日 
  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三区16号楼二层东区 

  联系人:刘松    联系电话:87211326 

    

                        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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